上海莹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4001091033)是经*审核批准,具备代理记账业务条件,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(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:31011208005)。服务范围包括:代理记帐、会计核算、编制月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纳税申报表、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、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、基本情况表、代理报税、代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等。 我们有严密的会计操作流程、完善的财务服务体系,财会人员有熟练的会计核算能力和丰富的账务处理经验,保护客户合法权益,筹划合理*筹划,保守客户商业秘密。 会计法*五章*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,设置会计机构,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*会计主管人员;不具备设置条件的,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。 代理记帐是指企业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委托给**记账公司完成,本企业一般只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等工作。 代理记账流程: 客户提供原始凭证: 银行单据:贷记凭证、进帐单、汇票复印件、水单、银行手续费单、电汇单、支票存根联、利息单、银行对账单等; 现金或银行支付的发票单据:房屋租赁费、车票、物业管理费、住宿费、工商年检费、购固定资产(如汽车、机械设备等)、财产保险费、员工工资、社保费、修理费、购办公用品、通讯费、购印花税票、运输费、通行费、购日用品、邮递费、飞机票、水电费、汽油费、购材料等; 当月所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**发票及销项汇总、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销项汇总、税控开票机开具的平版发票及明细表、税控开票机开具的卷式发票及明细表、开具的定额发票及汇总、开具的手写发票及明细表(上述发票均指记账联)、增值税进项发票及*局认证结果通知书、入库单、出库单、仓库收发存表等; 代理记账的服务内容: 1、整理审核原始凭证 2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并录入至财务软件账套中 3、审核会计记账凭证 4、结转本月损益 5、登记会计账簿 6、编制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 7、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核 8、打印会计报表 9、打印装订原始凭证 10、填制纳税申报表 11、纳税申报 12、向企业反馈账务信息 13、打印电子报税付款通知(即税单) 14、年终打印装订总账、日记账、明细账 15、编制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。 代理记账服务费用报价:小规模纳税人500元起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0元起。 联系电话:021-65706662 。张小姐。 邮箱syrqygl@ 联系地址:上海市黄兴路217号728室